三八家蚊
在平淡中咀嚼滋味
2008年10月8日 星期三
誰偷走了本公司
法官:蘇小三小姐,妳認不認罪?
小三:法官大人,你們無憑無據的,怎麼能夠認定我是小偷呢?
法官:來人啊!呈上證據。
小三:你們用一張紙就要證明我偷走了天工粉開悟股份有限公司,誰會相信啊?
法官:紙上清楚的揭示,就是妳偷走了天工粉開悟。
小三:我真想看看是什麼證據,趕快公佈吧。
法官:好!我公佈了妳可別嚇到尿褲子。
小三:快說,別浪費本姑娘的寶貴時間。
法官:這紙上寫了"巧奪天工"四個字,寫的這麼清楚,妳還不認罪?
小三:我……我……我認罪,把我槍斃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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