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4月5日 星期二

台南的陽光

昨天跟前女友出去吃午餐,
有色無膽的我當然是在老婆的允許之下才敢去吃這頓飯,
前女友來台北玩,我理當要盡一下地主之誼,
但老婆會不會也太放任我了,
其實我跟老婆之間的關係就像是在放牛吃草,
吃飽了記得回家就好。
我老婆還好心提醒我說,你要穿涼鞋去喔?
我直覺就只是跟個朋友見面,所以就是最自然的穿著,
被她一說,害我開始感覺穿涼鞋是不是有些失禮,
但都穿出門了,也沒辦法換了。
跟她在台南認識,後來分開之後,我結了婚,她也結了婚,
偶而會MSN連絡一下,算算分手後已經十年沒碰面了,
我們約在捷運站碰面,然後我帶她去吃一家素食簡餐,
聊開之後她說,她已經離婚了,我大為震驚,
因為記得聽她說結婚好像也沒多久的事,她說她們撐了約三年,
後來跟丈夫還有夫家都處的不好所以才離的,
我表面上故作鎮定,但知道她在婚姻上受了點挫折,
心裡是蠻不捨的,但不知她是不是也是故作鎮定,
她給我的感覺還是像台南的陽光一樣燦爛,
真希望她的心情就像她的外表一樣陽光,
我們還是一樣說說笑笑的,
吃飽之後,我再帶她到捷運站坐車,
結束這頓表面上歡樂,內心帶點憂傷的聚餐,
後來我算了時間,打了通電話關心一下她到台南了沒,
弟弟以為我是打給他媽,在旁邊吵著說要跟媽媽講話,
結果被她聽到,

她說:什麼媽媽啊!我還是單身耶!

不知為何,聽到這句話後,我就心寬了許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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