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有則新聞,有位大學院長娶媳婦明定參加者的公定價格,
結果引來廣泛討論,其實我曾經也幹過這樣的事,
我結婚是在台北請,因為台北大多是我媽的親友,
我不能擅作主張,但當初我還在新竹上班,
所以我還有在新竹補請一攤,我就是執行這個概念,分攤餐費,
我訂的餐廳一桌將近一萬元,一桌坐十人,
所以跟同事明訂要來的人一人包一千元就好,請不要多包,
結果大多數的人都有配合,只有少數幾個還是有多包,
還有幾個公司上司,雖然都包了一千元,但卻還是送了我一個很貴重的禮物。
這要說起我另一個古怪的地方,我個人極討厭參加婚宴,
紅包的文化,不準時的開場,冗長的過程,食物的浪費,沒有友情的交流。
古代社會因為大家經濟普遍不佳,透過包紅包的方式互助,
讓新人可以有錢結個婚,但到了現代我們還要固守這樣的傳統嗎?
有錢人結婚根本不需要別人紅包的幫忙,
沒錢結婚的,就去法院公證結婚就好,省錢又省時,
紅包包來包去,每次要包前,都要考慮一堆事情,
雙方關係,參加人數,餐廳等級,別人包多少,物價狀況等,
真是沒完沒了,你包給了他,下次有機會他還要回包給你,
兩人從此陷入了無窮迴圈無法自拔,
如果一定要辦婚宴,那就採用分攤婚宴餐費的概念,
沒有誰被誰占便宜,往後就沒有人情債的包袱。
為什麼婚禮就不能準時開始,台灣婚禮大蓋都要遲個一個小時才能開始,
為什麼準時到的一定要等那些遲到的,我覺得這點主辦的與參加的都有責任,
主辦的你定幾點開始就應該幾點開始,
晚來的錯過新人進場或是一些菜餚這是該有的處罰,
至於參加的人常會怪罪塞車等理由,
請問若你去參加聯考你會遲到嗎,
而且聯考就算遲到也是浪費自己的時間而已,
而婚宴遲到讓主辦者為了要等大多數都來才開始,
你這是在浪費大家的時間,這罪過應該是好幾十倍。
至於食物的浪費,就算多餘的食物全都打包回家,
參加這種宴席一定還是會浪費大量的食物,
大家想想平常一餐我們可能吃個七分飽就結束了,
但在這種場合,每個人一定都是吃到九分飽以上,
所以一場這樣的宴席要多吃掉多少的食物是很可怕的,
去吃吃到飽的餐廳也是同樣的道理,這其實是另一種形式的造口業,
所以勸大家別去吃吃到飽,再這樣浪費食物,
我們大家自食惡果的一天一定會提早來到的。
至於沒有友情的交流,新人結婚最重要的應該是新人可以接受到好友們的祝福,
但現在的婚禮,新人與好友之間的交流只有在敬酒那短暫的一兩分鐘之間,
有時甚至連眼睛都沒有對看到一眼,大家就像只是要把一個流程跑完,
一點情感都沒有,我覺得最主要的原因是父母不肯放手,
父母覺得兒女結婚是兩個家族的事,所以一定要搞得風風光光,
一定要告知所有的親友,來了一堆新人一輩子可能就只會見過這一次面的人,
父母為什麼就不能放手讓新人們辦一個自己喜歡的婚禮,
就只邀請新人們自己喜歡的朋友,找一個適合的場所,
大家好好聊聊,送上祝福,這感覺不是比較好嗎。
我不能改變一個社會的文化,我能做的只有告訴我的兒女,
結婚是你們的事,該挑什麼樣的伴侶我已經都給你建議了,
選擇權在你手上,將來幸不幸福都要自己負責,
婚禮邀請我,我就參加,不邀請我,我也不在意,
婚禮要怎麼辦都行,要去裸奔也是你家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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